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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改革发展概况

2019/6/20 10:05:12      点击:


1979年2月,水利电力部撤销,电力工业部成立。

1982年3月,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再度合并为水利电力部。

1984年12月,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就组建"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",利用外资办电、加快电力建设作出批示。

1985年5月,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《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》的通知,集资办电政策正式推出。

1987年9月,国务院提出"政企分开,省为实体,联合电网,统一调度,集资办电"的电力改革与发展"二十字方针"。

1988年4月,煤炭工业部、石油工业部、核工业部、水利电力部撤销,组建能源部。

1988年10月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。

1991年,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组建。1999年11月,该公司实行厂网分开,其电网部分资产重组后,改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--国电南方公司。

1993年1月,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,同月,东北、华北、华中、西北、华东五大跨省电网组建电力企业集团。

1993年3月,能源部等7个部委撤销,组建电力工业部等6个部委。

1994年1月,国务院批准山东华能发电、华能国际电力、山东国际电源和北京大唐4家电力企业作为首批到海外上市的预选企业。8月起,4家公司陆续在纽约和香港上市。

1995年12月,八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,并自1996年4月1日正式施行。

1996年6月,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。

1997年1月16日,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。

1998年3月,电力工业部撤销,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。

1998年9月,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、国家计委《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》,这标志长达20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。

1998年10月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"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"的通知,"两改一同价"正式启动。

1998年12月,浙江、山东、上海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6省(直辖市)成为"厂网分开、竞价上网"的改革试点。

1999年5月,国家经贸委发布《关于做好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工作的意见》,就改革省级电力行政管理体制、实现政企分开提出具体要求。

2001年6月,广东省电力体制政企分开厂网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出台。

  2002年2月10日,国务院印发《电力体制改革方案》的通知,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案确定,其主要内容包括:重组发电资产,建立若干个独立发电公司;重组电网资产,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,在国家电网公司下辖几个区域性电网公司;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,负责电力监管。 

2002年3月1日,国务院下发由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主持召开的研究电力、电信、民航体制改革实施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成立,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实施,并随后成立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,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任组长。

  2002年3月15日,工作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,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。 

  2002年6月,工作小组通过了《重组划分电网发电和辅业、三产企业的初步方案框架》,并上报国务院。 

  2002年10月15日,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,电监会、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筹备组主要负责人人选落定。柴松岳任国家电监会主席和党组书记。 

2002年12月29日,国家电网公司,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,中国华能集团公司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、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5家发电公司,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、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、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、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等4家辅业集团公司同时挂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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